南宁高新区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经高新区财政局汇总,高新区本级部门,包括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2019年决算情况:
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2019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89万元,比上年增加86万元,增长42.36%。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4.17%;因公出国(境)经费47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万元,下降38.96%;公务用车购置81万元,比上年增加81万元,购置执法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比上年增加36万元,增长35.29% ,主要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