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评分办法 | 分值 | 自评 得分 | 考核 得分 | |
1 | 督学工作职责 |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帮助和引导学校确立发展目标,并对学校作出动态评价,不断提高学校办学管理水平。 | 1.每年不少于4次督查指导活动,有记录,少一次扣2分。 2.责任区学校有安全责任事故或师生违法案件根据实际情况每件事故扣2-5分。 3.督学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违纪现象被查处的该项为0分。 | 20 | ||
2 | 规范办学行为 | 督促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及时掌握所在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的现状和动态,果断制止现场发生的违规行为。 | 1.责任区学校无乱补课.乱收费。(3分) 2.责任区内无违规办学行为投诉。(5分) 3.责任区的督学岗位牌是否挂在醒目的位置。(2分) 4.责任区中小学师生或家长.群众投诉问题属实每次扣1分,依次类推。(5分) | 15 | ||
3 | 参与责任区学校的各种重大教育教学活动 | 引导和监督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减轻学校过重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在校1小时活动时间。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科学规范提高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的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形成办品牌和办学特色。 | 1.责任区中小学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3分) 2.责任区中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学生作息时间科学合理。(3分) 3.责任区中小学每天保证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3分) 4.责任区中小学安全.德育工作效果好。(4分) 5.责任区中小学特色教育成果明显。(4分) 6.责任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4分) 7.每年责任区督学与责任区共同参与至少2次以上活动,有记录,有简报。(4分) 注:考核根据责任区中小学实际情况打分 | 25 | ||
4 | 及时向高新区教育局或南宁高新区教育督导室报告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 要将督导活动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学习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高新区教育局或南宁高新区教育督导室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 及时向高新区教育局或南宁高新区教育督导室报告并提出意见与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分ABC三档,A档得15分,B档得10分,C档得7分,全年意见建议少于4条的不得分。注:意见与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南宁高新区教育督导室,作为评分依据。 | 15 | ||
5 | 完成责任区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报告 | 每年向教育督导室提交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责任区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报告。督导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责任区督学开展督学活动情况、学校典型经验和主要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见与意建议。 | 每年向南宁高新区教育督导室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责任区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报告,优秀的得满分。良好的得10分,一般的得7分。不提交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报告的不得分。 | 15 | ||
6 | 其他完成任务 |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上级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不完成一件扣2分,扣完为止。注:督导室电话或QQ通知2次后还未完成的,由督导室记录扣分。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