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细则》(桂人社规〔2020〕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289号)文件精神,现将符合申领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1日,共5天。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也可来电反映,来信或来电请署真实姓名。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216室
电话:0771-5816846,邮政编码:530007
附件:
2021.2.25 公示附件: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申领表(花名册汇总)(2021年第四批).xlsx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